会员登陆 登陆     |    

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省科技厅与山东省工商局建立工作联动机制 共同推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扫描二维码,分享此文章

山东省科技厅与山东省工商局建立工作联动机制 共同推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供稿: | 2017/8/28 0:00:00

 

823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与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署框架协议,双方通过建立政策宣讲联动、工作会商联动、督导调度联动的“三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作共进的原则,双方同意建立数据资源和研究成果共享长效机制,山东省工商局向山东省科技厅开放小微企业名录数据库,山东省科技厅向山东省工商局开放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数据。山东省工商局小微企业名录与山东省科技厅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工作网站相互链接,实现政务服务窗口衔接。在各级科技、工商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电子屏或纸质宣传资料公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使小微企业及时了解,并可在各级科技、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窗口咨询相关扶持政策和查询扶持公示对象。

山东省科技厅积极推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息库建设,推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鼓励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着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管理指导、技术辅导、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电子商务、科技金融等各类服务。持续开展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科技金融对接等各类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活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放大效应,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解决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和动力。持续推进研发经费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税收优惠、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创新券、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一系列科技普惠性政策的落实落地,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降低企业科技创新的成本,切实增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的动力。山东省工商局将持续推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注册便利化,实行“多证合一”,优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注册审批流程,简化准入程序;放宽住所(经营场所)注册条件,允许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工位注册、住所和公寓注册;开放企业名称库,方便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自主选择企业名称;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降低企业设立成本。

通过以上工作联动机制的建立,山东省科技厅将服务小微企业创新、落实扶持小微企业的科技普惠政策的工作方式由被动转向主动,解决科技政策找不到适合的企业、科技型企业享受不到科技政策的问题,打通科技普惠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山东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与发展,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为全省培育新旧动能转换的新生力量。

山东省科技厅厅长刘为民、山东省工商局局长李关宾同志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山东省科技厅副厅长李储林、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郭之祥同志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框架协议。